这场事关中国和全球的官司,美国政府输了!
这场事关中国和全球的官司,美国政府输了!
这场事关中国和全球的官司,美国政府输了!据多家美国媒体报道,美国政府在今年(jīnnián)4月2日(rì)打着“美国利益优先”的旗号(qíhào),对全世界超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征的所谓“解放日”关税,刚刚被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决为不合法。
不仅如此,该法院还裁定美国政府以芬太尼等问题危害(wēihài)美国国家安全为由,对中国(zhōngguó)、加拿大和墨西哥加征的关税,也不合法。
那么,美国政府到底输在了(le)哪儿呢?
从已经公布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书来看,美国政府败诉(bàisù)的核心原因,是法院认为美国的法律并没有(méiyǒu)给予总统肆意(sìyì)对世界各国加征关税的权力。
此前,白宫不论是在4月2日动用总统(zǒngtǒng)行政令对(duì)全球超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征“解放日”关税(guānshuì),还是2月时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动用总统行政令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加征关税,其都宣称美国在1977年设立的(de)一项名为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(quánlì)法》(IEEPA)赋予(fùyǔ)了美国总统在美国面临“不寻常与特别的威胁”时,可以对美国的进口贸易进行干预的权力。
但被这些关税严重损害了利益的两组原告——一批生意被冲击的企业,另一批为贸易被中断的州政府,都认为该法律并没有(méiyǒu)(yǒu)给予美国总统可以无限制地对这么多国家和地区随意征收(zhēngshōu)关税的权力,并认为白宫的做法属于越权(yuèquán)。有原告方甚至认为白宫还违反了美国的宪法。
如今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三名(sānmíng)法官——包括一名(yīmíng)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任命的法官,都一致认为,美国政府在“解放日”关税问题上(shàng)确实越权了。
从裁决书来看,法官们认为(rènwéi)美国的宪法是把加征关税的权力(quánlì)交给国会的,而尽管1977年的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赋予了总统在特殊情况下干预进口贸易的权力,但该法律并没有完全将国会定关税的权力交给总统的内容和(hé)意思,总统也(yě)就(jiù)无权像4月2日那样无限制地对世界各国随意加征关税。
三名法官亦认为白宫给出的总统拥有无限加征关税(guānshuì)权力(quánlì)的说法,是违反美国宪法的相关原则的。
此外,三名法官还认为白宫通过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加征关税的(de)方式去应对白宫所谓的美国在芬太尼等(děng)问题上(shàng)面临的“紧急状态”,是不合法的。因为关税并不能应对白宫所认定的这一威胁。
由此,三名法官对白宫(báigōng)下达了永久(yǒngjiǔ)禁止令,永久禁止其在4月和2月以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为由加征(jiāzhēng)的“解放日”关税(guānshuì)和“芬太尼”关税生效。而且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美国《华盛顿邮报》的经济专栏作家希瑟(xīsè)·朗(Heather Long)的说法,被法院(fǎyuàn)永久禁止的关税,还包括白宫在4月因中国的反击而又对中国额外加征的一系列关税,以及(yǐjí)在中美经贸会谈后,美国仍然对中国——以及多个国家生效的10%的进口关税。
因此,来自(láizì)原告方法律团队的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法学教授伊拉·索明(Ilya Somin)认为,这一判决对所有反对美国政府胡乱征收关税(guānshuì)的人而言,无疑是一场(yīchǎng)重大胜利。
不过,美联社表示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fǎyuàn)如今的裁决,并未涉及美国政府根据1962年的《贸易扩展法》第(dì)232条款对外国进口产品加征的关税,比如今年4月和3月对外国生产的汽车(qìchē)和钢铝征收(zhēngshōu)的关税。这意味着这方面的关税仍会继续生效。
最后,白宫已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这一裁决(cáijué)公布后迅速提出了(le)上诉。美联社称,这意味着美国最高法院接下来将要过问此案了。


据多家美国媒体报道,美国政府在今年(jīnnián)4月2日(rì)打着“美国利益优先”的旗号(qíhào),对全世界超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征的所谓“解放日”关税,刚刚被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决为不合法。
不仅如此,该法院还裁定美国政府以芬太尼等问题危害(wēihài)美国国家安全为由,对中国(zhōngguó)、加拿大和墨西哥加征的关税,也不合法。
那么,美国政府到底输在了(le)哪儿呢?
从已经公布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书来看,美国政府败诉(bàisù)的核心原因,是法院认为美国的法律并没有(méiyǒu)给予总统肆意(sìyì)对世界各国加征关税的权力。
此前,白宫不论是在4月2日动用总统(zǒngtǒng)行政令对(duì)全球超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征“解放日”关税(guānshuì),还是2月时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动用总统行政令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加征关税,其都宣称美国在1977年设立的(de)一项名为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(quánlì)法》(IEEPA)赋予(fùyǔ)了美国总统在美国面临“不寻常与特别的威胁”时,可以对美国的进口贸易进行干预的权力。
但被这些关税严重损害了利益的两组原告——一批生意被冲击的企业,另一批为贸易被中断的州政府,都认为该法律并没有(méiyǒu)(yǒu)给予美国总统可以无限制地对这么多国家和地区随意征收(zhēngshōu)关税的权力,并认为白宫的做法属于越权(yuèquán)。有原告方甚至认为白宫还违反了美国的宪法。
如今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三名(sānmíng)法官——包括一名(yīmíng)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任命的法官,都一致认为,美国政府在“解放日”关税问题上(shàng)确实越权了。
从裁决书来看,法官们认为(rènwéi)美国的宪法是把加征关税的权力(quánlì)交给国会的,而尽管1977年的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赋予了总统在特殊情况下干预进口贸易的权力,但该法律并没有完全将国会定关税的权力交给总统的内容和(hé)意思,总统也(yě)就(jiù)无权像4月2日那样无限制地对世界各国随意加征关税。
三名法官亦认为白宫给出的总统拥有无限加征关税(guānshuì)权力(quánlì)的说法,是违反美国宪法的相关原则的。
此外,三名法官还认为白宫通过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加征关税的(de)方式去应对白宫所谓的美国在芬太尼等(děng)问题上(shàng)面临的“紧急状态”,是不合法的。因为关税并不能应对白宫所认定的这一威胁。
由此,三名法官对白宫(báigōng)下达了永久(yǒngjiǔ)禁止令,永久禁止其在4月和2月以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为由加征(jiāzhēng)的“解放日”关税(guānshuì)和“芬太尼”关税生效。而且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美国《华盛顿邮报》的经济专栏作家希瑟(xīsè)·朗(Heather Long)的说法,被法院(fǎyuàn)永久禁止的关税,还包括白宫在4月因中国的反击而又对中国额外加征的一系列关税,以及(yǐjí)在中美经贸会谈后,美国仍然对中国——以及多个国家生效的10%的进口关税。
因此,来自(láizì)原告方法律团队的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法学教授伊拉·索明(Ilya Somin)认为,这一判决对所有反对美国政府胡乱征收关税(guānshuì)的人而言,无疑是一场(yīchǎng)重大胜利。
不过,美联社表示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fǎyuàn)如今的裁决,并未涉及美国政府根据1962年的《贸易扩展法》第(dì)232条款对外国进口产品加征的关税,比如今年4月和3月对外国生产的汽车(qìchē)和钢铝征收(zhēngshōu)的关税。这意味着这方面的关税仍会继续生效。
最后,白宫已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这一裁决(cáijué)公布后迅速提出了(le)上诉。美联社称,这意味着美国最高法院接下来将要过问此案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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